能耗综合管理计量系统施工方案
数据采集是建筑能耗综合管理计量系统工作的基础,在现场的调研和施工设计过程中,必须以今后节能分析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为出发点,确定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统计系统的基本原则。我们的基本原则是:在一定投资成本和不改动已有配电线路的前提下,以最大程度的获得能耗公示需求数据为目标。
具体能耗计量原则如下:
一、总用电量的计量
在地下配电室对各照明母线、动力母线、空调用电、水泵用电、电梯用电及特殊设备用电等进行计量。
1)照明插座用电量计量
照明插座用电是指建筑物主要功能区域的照明、插座等室内设备用电的总称。照明插座用电包括照明和插座用电、走廊和应急照明用电、室外景观照明用电等。
2)动力用电(综合服务用电)量计量
动力用电是集中提供各种动力服务(包括电梯、非空调区域通风、生活热水、自来水加压、排污等)的设备(不包括空调采暖系统设备)用电的统称。
3)空调总耗冷量计量
空调用电是为建筑物提供空调、采暖服务的设备用电的统称。空调用电包括冷热站用电、空调末端用电。
4)集中供水计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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