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建设档案室(库)应当遵循安全、适用、经济的原则,契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。
2.档案室(库)的建筑面积和库房面积,应当满足档案保管的需要。
4.档案室(库)的位置应契合防火、防盗、防高温和防水等安全要求。
一、档案库房建设标准
1、库房的建筑面积应满足档案保管的需要,并不得少于规定的库房面积。
2、档案库房应按照《档案室建设标准》(CJJ/T125-2006)、《电子文件办理规范》(GB/T18341-2008)等标准,设置与所保管档案类别相适应的库房、设备。
3、库房地面应为水泥地面或木地板,墙面和顶棚应为浅色材料,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。
4、档案室(库)应有消防设备,并契合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-2014)的规定。
5、档案室(库)应具备必要的照明、通风设备和监控体系,有条件的应设中央空调体系。
6、档案室(库)内设置的档案密集架、档案装具等要契合安全要求,并有防火、防盗措施。
二、档案密集架标准
1.档案密集架选用优质冷轧钢板精制而成,造型美观大方,结构坚固耐用,安全可靠。
2.密集架选用双列(或多列)排列,每列(或每排)载物面可达1200 mm,在不使用时可随时将载物面调整至所需的尺寸。
3.密集架选用精细导轨,传动灵活、平稳、安全可靠。
4.密集架选用精细锁具、限位锁、手动锁紧设备等,并设有安全保护设备。
5.密集架装备双电机驱动,具有自动锁紧功能,确保架体安全牢固。
6.密集架选用独立的操控体系和显示体系,可对架体运行速度、载物状况进行实时监测,确保架体安全运行。
7.密集架配有标准的操控盒和指示灯,操作方便、方便。能够满足对架体的自动化操控和办理要求。
三、档案室配套设备标准
1.档案室(库)内应装备空调、消防器材、安全设施等,并保证安全有效。
2.档案室(库)内应装备档案柜、密集架等档案保管设备,并保持档案柜备的整洁,不能有污迹和损坏。
4.档案室(库)内应装备契合档案保密要求的计算机体系和办公自动化设备。
5.档案室(库)内应当安装防盗报警体系,应当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档案受到偷盗,若发生偷盗案件,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,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。
6.档案库房应当装备防盗门窗、锁具和保险柜等安全捍卫设施。
7.档案室内的温度、湿度等环境条件应当契合国家标准,对于温度的要求,一般是18~25℃,湿度为40%~70%(相对湿度);对于温湿度的要求,一般是恒温、恒湿、恒氧等,装备智能化的温湿度环境监控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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